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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医学界综合整理
8月13日,河南省新乡市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调整新乡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医保服务政策的通知》,宣布自8月15日起,暂停市本级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医保服务。
这意味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在三级医院看门诊不再享受报销待遇,只能去二级或基层医疗机构才能享受门诊报销。

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一方面是出于医保基金压力,另一方面是为了促进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
新乡市医疗资源丰富,优质三甲医院众多,导致本地患者无论什么病都倾向于去三甲医院,二级以下基层医院患者寥寥无几。这种情况不仅增加了医保基金压力,也让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发展。
新乡市的政策并非孤例。近年来,各地为推进分级诊疗,出台了多种政策。
2016年国务院在《十三五规划》中便提出要实行分级诊疗,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申银优配,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
青海省第一时间跟进,全部取消了西宁地区三级公立医院的简易门诊。
广东省发布《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比例,鼓励大型医院逐步取消门诊。
海南省发布《海南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将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从严开展医院等级评定,逐步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
江西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三级公立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
医保支付政策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在引导患者就医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民进中央在2016年的提案中建议,应实行差别化医保政策,严格越级诊疗医保拒报的政策。
具体建议包括:优化不同等级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拉大差距;针对“越级”首诊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分别降低20%-40%;加大医保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倾斜力度;充分发挥门诊统筹基金的引导作用。
新乡市的新政策正是运用医保杠杆引导患者就医流向的实践尝试。通过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强制,引导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新乡医保新政引发广泛讨论,反映了医疗体系改革中的两难:既要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又要保障患者就医权益与公平。
政策的最终效果,取决于能否同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让居民愿意去、也能在基层获得优质医疗服务。
分级诊疗的成功不仅需要“堵”住大三甲的门诊流量,更需要“疏”通基层医疗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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